關于做好2018年市直預算單位網上競價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8年市直預算單位網上
競價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為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根據《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粵辦函〔2015〕532號)、《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粵財采購〔2016〕7號)、《關于印發(fā)〈肇慶市市級2018年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肇財采購〔2017〕42號)要求,現將2018年網上競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空調機。上述采購項目可以協(xié)議供貨、網上競價、電商直購。選擇上述三種模式的,同一品目合并年度累計采購預算金額不得超過60萬元。
(二)服務器、交換設備、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液晶顯示器、掃描儀、復印機、投影儀、多功能一體機、通用照相機、速印機、碎紙機、電冰箱、普通電視設備(電視機)、通用攝像機。
1.同一品目采購項目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可以網上競價;
2.同一品目采購項目預算金額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可以協(xié)議供貨、網上競價、電商直購;
3.同一品目采購項目預算金額5萬元以下的,可以協(xié)議供貨、網上競價、電商直購,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實行自主采購。
二、采購程序
采購人應通過廣東省電子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的計劃管理系統(tǒng)編制采購計劃,并將采購計劃推送至網上競價系統(tǒng)實施網上競價。具體程序如下:
(一)確定采購需求。采購人應按網上競價系統(tǒng)中的采購需求模板確定采購需求。同一采購計劃應作為一個競價項目一次性執(zhí)行。采購人可在網上競價系統(tǒng)的競價商品庫通過篩選條件方式輔助查詢可以滿足需求的參考商品。
采購人確定的采購需求存在違反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其他不當內容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并退回,采購人應作出修改后重新提交采購需求。
(二)發(fā)布競價公告。采購人提交競價項目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在1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電子化采購執(zhí)行平臺發(fā)布競價公告。競價公告包括技術服務指標、采購數量、預算金額、交貨期限、交貨地點、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競價公告期間,采購人因故取消采購任務或修改采購需求的,應及時中止競價,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fā)布競價中止公告。競價公告期屆滿后,不得中止競價。
在競價公告期間,供應商提出競價項目存在違反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其他不當內容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及時與采購人核實確認,確需修改的,采購人應及時中止競價并修改采購需求后重新提交。
(三)供應商報價。供應商應根據競價公告要求,在滿足競價需求的前提下,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供應商應對報價響應內容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四)采購結果確認。報價時間截止后,按照競價規(guī)則對參加報價的供應商進行自動排序,并向采購人推送成交信息。采購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根據成交信息確認采購結果。成交信息包括品牌、型號、技術服務指標響應情況、價格等內容。
(五)發(fā)布競價結果公告。采購人確認采購結果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在1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電子化采購執(zhí)行平臺發(fā)布競價成交公告。競價成交公告包括成交供應商和未成交供應商的品牌、型號、技術服務指標、價格、數量等內容。競價失敗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在1個工作日內發(fā)布競價失敗公告,并由采購人重新組織競價。
(六)合同訂立。采購人應按照競價成交公告確定的品牌、型號、技術服務指標、價格、數量、交貨期限等事項,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競價系統(tǒng)確認合同,并完成合同備案和公開。
(七)履約驗收。成交供應商應按照報價響應和采購合同履約。采購人應組織驗收工作,按照采購合同約定進行驗收。
(八)資金支付。采購人完成驗收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xù)。
(九)評價反饋。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可以通過網上競價系統(tǒng)相互評價,反饋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網上競價規(guī)則
(一)競價公告時間為3個工作日,報價時間為3個小時。
(二)競價按照滿足競價需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報價時間截止后,系統(tǒng)按以下原則確定成交候選人排序:
1.報價最低的,排序第一;
2.報價相同的,按報價時間先后順序排序;
3.報價相同且報價時間相同的,系統(tǒng)隨機確定。
(三)滿足競價需求的品牌不足3個的,競價失敗。
四、有關要求
(一)采購人應依法履行采購主體責任,加強內部控制管理,完善和細化內部操作流程,指定專門部門專職崗位,統(tǒng)籌負責本單位的網上競價工作,明確采購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具體使用部門的職責分工。同時,應高度重視加快支出進度的重要性,切實提高資金支付效率。
(二)采購人確定的采購需求必須合規(guī)、完整、明確,不得有品牌型號、專有技術指標等排他性或傾向性內容,不得提出與競價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的資格和商務條件。
(三)采購人無故拒絕、拖延簽訂合同或支付資金的,向成交供應商提出超出合同約定范圍要求的,由市財政局視情況予以約談、通報、暫停采購計劃備案等處理。
(四)采購人實行自主采購的,應按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做好計劃備案、合同備案和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同一預算項目下同一品目的采購項目,不得故意分拆為多個自主采購預算金額標準以下的采購項目。
(五)市級主管預算單位應加強業(yè)務管理和組織領導,督促所屬單位嚴格執(zhí)行網上競價有關規(guī)定,依法開展網上競價活動,積極配合市財政局開展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
(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依法履行職責,健全網上競價的操作指引、供應商行為規(guī)范等相關配套制度,依法組織實施市級網上競價采購活動,加強對成交供應商的合同履約管理。
五、資源共享
各(縣、區(qū))可共享使用網上競價系統(tǒng),按照市級做法印發(fā)相關執(zhí)行文件。各級財政部門應依法履行對本地區(qū)采購人開展網上競價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職責。
六、其他
(一)網上競價的政策文件、操作指引、采購交易信息等可在廣東省電子化采購執(zhí)行平臺查看。
(二)本通知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三)在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問題的,請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758—2109923)。遇到系統(tǒng)技術問題的,請與開發(fā)公司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400—965—5696)。
(四)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肇慶市財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檔案局。 |
肇慶市財政局辦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發(f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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